项目名称: |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626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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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106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1-2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海淀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19万元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次转让按现状交接,若本标的房屋内无水、电、煤等一切公用设施,均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转让方予以配合。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4、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则视同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2)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需缴纳交易服务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235821.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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