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肥维保部办公室增加玻璃门和门禁系统
项目编号:STJKJN-T2024-109
一、项目概况:
合肥维保部一楼走廊安全疏散标识所指向的安全出口门以及该门上方安全出口标识被两组铁质文件及杂物遮挡,该安全出口处于封闭状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相关的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规定。需进行整改,保证通道门常开。
二、需求内容:
合肥维保部办公室增加玻璃门和门禁系统 | |||||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玻璃双开钢化玻璃门安装 | 高2.3m*宽0.7m/玻璃12mm | 2 | 扇 | 磨砂玻璃、含辅材 |
2 | 刷卡,密码,指纹,运行内存512M,储存4G | 1 | 套 | 含辅材线缆、套管等 | |
3 | 电磁锁安装 | 双开门磁吸 | 2 | 套 |
|
4 | 开孔开槽 | 需要开孔2个,穿管线槽3×3cm,长度约28m | 1 | 项 |
|
5 | 墙面粉刷修补 | 破损墙面修补恢复约2㎡ | 1 | 项 | 破损墙面修补恢复 |
6 | 垃圾清运 |
| 1 | 项 |
|
三、质量和服务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1.交货时间:工期15天,具体实施开始时间根据现场实际协商确定;
2.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合肥南站;
3.实施项目是否按审批项目进行,发现违规的必须立即停止其施工,并要求纠正;
4.对房屋水、电、气各种管道等房屋公用设施的管理,不能因为实施而影响车站方的正常使用;
5.实施期间的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实施用火必须严格执行审批规定,提前向所在办公楼管理部门提交动火许可证;
6.实施期间的噪音控制,防止因噪音过大影响办公正常环境;
7.实施期间环境卫生管理,防止因实施而破坏公共卫生或污染毗邻房屋,或堵塞上下水管道。
8.实施结束后,实施队伍必须及时清场离开管理辖区,收回实施人员的出入证。
9.保修期自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后起算满12个月;
<文章推荐: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濉自然资告字[202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