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为保障宁海县黄坛镇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宁海县黄坛镇联溪村溪边安置小区商铺招租项目使用权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黄坛镇联溪村溪边安置小区商铺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宁海县黄坛镇松宁府
3、出租范围:宁海县黄坛镇松宁府1号楼(车站东路27-45号)共10间商铺,为单数门牌号,沿街商铺总面积为422.24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4、出租年限及要求:10年(合同一年一签)。
5、出租用途:不得利用本商铺从事噪音大、污染重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出租用途为符合各级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务业。
6、招租底价:80000元/年。不得低于标底价,高价者中标,且不得低于100元的整数倍(以100元为单位进行报价)。
7、竞标方式:设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投标;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报价保留到百元)。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投标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宁海县黄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黄坛镇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三楼,黄坛加油站边)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承租底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标公告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2、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竞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招标。
三、竞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3、截止时间:2024年9月 29 日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前。
4、递交方式:密封包装,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竞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9月 29 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宁海县黄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黄坛镇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三楼,黄坛加油站边)。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租金的支付
先付后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1年的租金,前3年租金不变,从第4年开始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第4年到6年租金不变,每年租金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从第7年开始租金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第7年到10年租金不变,每年租金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固定设施,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出租人处置。
六、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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