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清河二再生水厂规划验线及规划监督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PSJT-QH2-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规划验线及规划监督测量服务(项目编号:2024-ZC-5341-00005,招标编号BJPSJT-QH2-2024-003),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规模为50万立方米/日。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规划验线及规划监督测量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规划验线及规划监督测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规划验线及规划监督测量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业绩:
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类似本招标项目(规划验线及规划监督测量服务)的业绩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人联系。本次招标招标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邮箱为guoliming@bdc.cn,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投标人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8610881250。
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uoliming@bdc.cn。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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