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渝足规资告字〔2024〕63号)
渝足规资告字〔2024〕63号
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批准,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458 | 宗地总面积: | 17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足区回龙镇骑胜村6组 |
年限: |
| 容积率: | ≤0.2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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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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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716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5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005624BA0376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2时0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12时00分 | ||
起始价: | 271.118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2、其他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大足规资条件〔2024〕0007号);3、土地价款中不含土地交易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照大足发改〔2023〕10号文件标准缴纳;4、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网址:https://www.cqggzy.com/dazuweb/)发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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