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对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工程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 ||
项目名称 | 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工程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批准机关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深发改函〔2022〕449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 林木采伐面积 (公顷) | 1.2377 |
备注: | 附件-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23335718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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