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集中空分空压项目已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4】E1301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集中空分空压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基地。
2.2 工程建设规模:集中空分空压项目建设1套制氧能力为70000Nm3/h的空分站和90000Nm3/h的空压站,并建设必要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占地面积约4公顷。新建的空分站包括:空气压缩系统、纯化系统、制冷系统、热交换系统、精馏系统、产品输送系统、液体储存系统和控制系统等组成。新建的空压站包括:空气过滤及压缩系统、空气干燥系统,并且配置压缩空气增压机、压缩空气缓冲罐和高压空气缓冲罐等组成;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变电所、控制室、循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给排水管网、照明及接地系统、电信系统、装置界区内外管廊、总图运输(含界区红线外管线详见附件 空分空压界区外管线一览表)、暖通和分析、化验及劳安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集中空分空压项目的工程监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集中空分空压项目的桩基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管道材料安装工程(含电气、仪表、通信、设备、管道、管件、材料等进场检验)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管理和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等相关工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另册提供的技术要求。
2.4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2.5 工程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化工石油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近五年担任过一个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投资额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投资额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业绩。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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