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454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0869 |
标的名称 | 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齐沟一分矿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46,517.3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6-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2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01-31 |
评估结果(万元) | 46,517.3 | 备案单位 |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采矿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1.转让标的为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齐沟一分矿采矿权,开采矿种为金矿、银、硫,矿区面积2.4931平方公里,证载能力9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16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9日。 2.根据鲁天平信矿评字〔2023〕第012号《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齐沟一分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保有矿石量20.7958万吨,金金属量1645千克,评估可采储量19.03万吨,金金属量1513.51千克,矿山服务年限为2.46年。 3.探矿权人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勘查面积2.90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根据鲁天平信矿评字〔2023〕第011号《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齐沟一分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保有矿石量41.7748万吨,金金属量1823千克,评估可采储量37.52万吨,金金属量1620.7千克,矿山服务年限为4.86年; 4.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井巷工程、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102项(建筑面积合计9161.51平方米),构筑物79项(主要为生产配套及公用设施)主要包括转运料仓、空压机房设备基础、二期卷扬工程基础、生活水池、189井水池、各类挡土墙、地面硬化、自行车棚等,井巷工程主要为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立井、盲井、平硐、井下巷道及硐室工程,上述井巷均正常使用;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两大类,机器设备主要包括采掘机械、运输机械、通风设备、水泵、配电设备等,共计552项(738台/套),其中报废设备共计4台(提升罐笼);电子设备主要为各部门日常办公和生活使用,包括各种规格的电脑、电视机、冰柜、监控设备、打印机、厨房设备等,共计51项(52台/套),其中报废设备共计12项(12台),主要为电视机、冰柜、电脑等。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土地以及其他资产。 5.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齐沟一分矿采矿权有效期限自2016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9日,2021年1月延续申请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因矿区范围涉及2016版生态红线,新版生态红线政策还未下发,省厅暂不受理。2022年10月新版生态红线放开后,延续申请报至省自然资源厅,省厅依据鲁自然资[2022]133号文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不再单独受理整合类采矿权延续和转让变更登记申请,待相关要件齐全后,按照整合方案,办理矿区范围变更登记时,一并办理采矿权整合变更登记手续。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2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此次转让资产包内涉及的相关权证变更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矿权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和配合。2.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及增值税税金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增值税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3)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交易价款可分期付款。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标的涉及的增值税税费。 4.此标的整体转让,不可拆分。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4,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黑岚沟村东 | ||
法定代表人 | 王银刚 | 注册资本 | 9580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王先琳 | 看货联系电话 | 15688530113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暂无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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