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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7-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行政区域绥芬河市公告时间2023年07月02日 17: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开标室)
预算金额¥25.8139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
项目联系电话0453-6412088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主任,13069829277
代理机构名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部,0453-6412088

项目概况

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RH2023004

项目名称: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139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1395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

1.2项目编号:HLJRH202300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8139.58元;

1.5磋商内容:边合区路灯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工程地点: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1.7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8月07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

2.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5月-2023年5月)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

3.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3.3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授权人联系方式);

(3)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5.1磋商会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会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7.3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绥芬河市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13069829277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联系人:招标部

电话:0453-6412088

电子邮件:scruihan@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8月07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3.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5月-2023年5月)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至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授权人联系方式);3、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联系方式:于主任,1306982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国税局东侧50米

联系方式:招标部,0453-6412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

电 话: 0453-641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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