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周宁县礼门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350925]FJZRX[ZN]2025001-1、周宁县礼门乡贡川村休闲步道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周宁县礼门乡贡川村休闲步道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5]FJZRX[ZN]2025001-1
项目名称:周宁县礼门乡贡川村休闲步道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3,073.00元
采购包1(周宁县礼门乡贡川村休闲步道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93,07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93,073.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周宁县礼门乡贡川村休闲步道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793,073.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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