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107-2025-00492-GCA25057CS
项目名称: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89,785.4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289,785.4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89,785.41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2025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企业近一年内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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