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城垵临港经济产业园疏港路南侧排水配套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东山城垵临港经济产业园疏港路南侧排水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和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东山城垵临港经济产业园疏港路南侧排水配套工程
2.项目编号:FJHMCG[2025]00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价: 1101535.4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47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01535.4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47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
1-1 | B02130100-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东山城垵临港经济产业园疏港路南侧排水配套工程 | 1.00 | 1101535.4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47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 )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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