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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1-14

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S-NA1620250926169

项目名称: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5,818.9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35,818.9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035,818.99-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2024年度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羊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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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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