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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一轮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2标-招标公告

· 2024-01-02
招标概况 我要投标 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道路、桥梁和隧道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440383202304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新一轮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2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304803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标段:2024年新一轮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2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1-02 09:00 至 2024-01-0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1-04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1-0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不评审,根据深府[2015] 73号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经办人:周工
办公电话:0755-83881986
传真:
手机号码:1802541304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思燊、张杨微、马定柱
办公电话:0755-8388198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32023048032001
标段名称:2024年新一轮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2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08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5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辖区范围内的道路(含城市道路和公路)设施独立巡查,路产路权保护巡查,及时发现上报道路偷挖、乱挖、违规侵占、围挡不规范等问题。完成道路、桥梁、隧道小修工程设计,并协助日常养护过程管理咨询。同时提供养护项目维修计划及专业实施方案制定,并协助开展日常养护作业验收、履约考核等工作,为养护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及全过程技术管家式服务。本次招标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1年1签,每年的咨询合同期限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一年的合同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续签合同。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作为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招标后,各区域范围内的辖区管理局(交通设施处)与对应区域的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全过程技术咨询合同并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评标方法:其他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相应的小修设计工作,承担日常养护过程管理咨询工作的成员单位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承担独立巡查工作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注:联合体各单位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咨询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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