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庆发〔2019〕11号)要求,经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庆自然出字〔2024〕00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 积 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庆自然出字〔2024〕004号 | 340803036007GB00020W00000000 | 安庆高新区,东至安皖快线,南至SK01-0103地块,西至SK01-0102地块,北至SK01-0101地块 | 19862.45(29.79亩) | 公用设施 用地 | ≥0.6 | ≥ | ≤10 | 50 | 596(合20万元/亩) | 120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参与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8日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环城西路99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高新区管委会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高新区管委会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环城西路99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申请人应于2024年2月18日上午12时前,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上午12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18日下午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挂牌日期:2024年2月9日至 2024年2月20日,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上午9:30。
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七、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联系方式
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0556-5367525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6-5991151
2.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庆龙啸支行
账 号:1309005129200013377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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