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施

保标招标 > 公用设施 > 招标信息 > 株冶路(塘屋路~清湖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株冶路(塘屋路~清湖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 2024-02-20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冶路(塘屋路~清湖路)新建工程根据《关于株冶路(塘屋路~清湖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审〔2024〕14号),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暂定为4498.67万元,资金来源专项债券筹集资金

1.2比选项目概况

1.2.1 比选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比选项目)名称:株冶路(塘屋路~清湖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1.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老工业区西北部

1.2.3 项目基本情况株冶路(塘屋路~清湖路)新建工程道路长约 0.592km,路幅宽度28m,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 40km/h。主要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安、绿化工程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4498.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139.20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905.2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共计610万元),预备费为343.44万元,建设期利息110.81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限:877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147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 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比选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1.4 比选范围:比选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比选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1.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比选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1.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比选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 标;

1.7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比选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þ 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次比选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比选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比选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比选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比选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21]2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请从2024年 2 20日至2024年 2 26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01)获取比选文件。

5.2 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4 2 27 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03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zhuzhouchengfa.com/》、《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石峰区铜塘湾街道铜霞路255号隆信国际1号栋5层28室

人:熊女士;

话:16673313726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1

联系人:罗思

话:0731-28231602

文章推荐:

庐江县庐城镇惠民小区62#门面租赁(二次)

庐江县庐城镇磙桥家园12幢107号门面租赁(二次)

庐江县庐城镇磙桥家园1幢109-110号门面租赁(二次)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百泉池管道等报废资产一批)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