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会古邑绥江碧道画廊北部S260线江谷镇新屋村委会农旅示范点公共基础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Z2024GCCG0403ZQ
项目名称:2023年四会古邑绥江碧道画廊北部S260线江谷镇新屋村委会农旅示范点公共基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0,547.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四会古邑绥江碧道画廊北部S260线江谷镇新屋村委会农旅示范点公共基础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320,547.2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2023年四会古邑绥江碧道画廊北部S260线江谷镇新屋村委会农旅示范点公共基础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20,547.23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签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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