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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梅桥区块23-xf地块

· 2024-05-0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竞买须知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由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宁海县梅桥区块23-XF地块

宁海县梅桥区块

16206

公用设施用地

50

0.6-1.2

≤45%

≥30%

、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地块名称

起挂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对象

1

宁海县梅桥区块23-XF地块

1705

345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五、网上交易挂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中国土地市场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办理事项

1、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网上进行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凭数字证书CA认证)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报名、报价、限时竞价。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因电脑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及CA数字证书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遗失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网上挂牌活动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245299:00至20246616:00,凭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宁海县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竞买声明书;

4)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竞买人须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以20246616:00前到账有效(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为准)。

竞买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活动。

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真实、合法、有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报价

1、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5299:00至202461110:00。

2、挂牌报价方式:本次挂牌采用网上报价、网上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在满足加价幅度的条件下可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网上竞价规则:竞买人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入挂牌出价界面进行报价,有效报价一经提交,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对有效报价系统自动即时公布。

4、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为无效报价:

1)因竞买人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不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

3)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认时间为准,在系统自动确认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或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挂牌截止(流挂)。

挂牌报价截止时,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若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竞价时限为4分钟,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会出现限时竞价截止提示。如在4分钟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时重新计时,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截止,系统自动显示最高报价。

(五)确认竞得入选人

网上挂牌按以下规则确认竞得入选人:

1、在挂牌报价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出价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挂牌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我的文档”。

(六)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先网上竞买、后资格审核。竞得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703室接受资格审核:

1、从网上(我的文档)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竞买申请书》、《竞买通知书》《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

2、单位资质证明、公司章程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报告;

4、如参加资格审核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竞得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材料,可自行组织到现场踏勘竞买地块,全面了解拟竞买地块情况,确保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竞买申请、报价、限时竞价一经系统确认,即不得撤回,表明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若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竞得入选人负责赔偿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组织该地块挂牌支出的全部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与竞得入选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相关网站公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结果。

(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到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703室与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网上报名中须填写《拟成立公司申请书》,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到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703室,由新公司直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与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负责赔偿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组织该地块挂牌支出的全部费用。

六、其他约定

(一)挂牌成交款即为该幅地块的出让金价款,不包括耕地开垦费(39.216万元)土地出让契税、印花税、城建配套费等。本宗地块开发过程中涉及应缴纳的其它规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担,手续自行办理。

(二)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支付成交款(竞买保证金抵成交款)和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契税、印花税。竞得人未按约定付清相关款项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或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成交确认书》,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三)竞得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投资项目备案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挂牌成交款及相关款项缴付凭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筑总平面图等向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然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若竞得人为外资企业的,另需提供《外国(台港澳)投资企业审查意见书》,该意见书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四)规划条件在挂牌前已确定,若遇政府规划需要,可作适当调整,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五)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交付。交地后竞得人应根据该地块用地红线向有资质的勘测单位申请放样。若地块上有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建筑物)的,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的处理方案。本宗地若在开发过程中涉及地质灾害治理、矿产资源、土壤污染调查、电力线、通信线、管网等设施(包括地上、地下)的迁移或排洪排水排污时,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文物遗迹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处理。

(六)竞得人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20日内在我县注册登记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注册的企业股东及所持股份比例必须与竞买地块时股东及所持股份比例一致,并在《拟成立公司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同时在我县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证照。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与新注册登记的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为我县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无需重新注册企业法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拟成立公司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为全资项目公司。如竞得人不履行上述要求的,则出让人收回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年内动工建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年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八)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消防设施用地,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宁海县梅桥区块23-XF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七、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在挂牌公告和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一)、因宗地使条件变更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二)、因网络入侵、网络障碍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竞买人有串通压价等行为,有失网上交易公平、公正的;

(四)、依法应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有解释权,如有变动以网上补充文件为准。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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