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征收的甘洛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地块位于甘洛县田坝镇挖夯村3组、海棠镇正西村西林组、海棠镇正西村大坝组、海棠镇海棠村、拟征收集体土地8.3144公顷,其中农用地7.9726公顷、农村宅基地0.2275公顷、未利用地0.1143公顷,拟征收土地四界以勘测定界图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垃圾收转运一体化项目,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环卫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并进行公示。
四、预公告方式
为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本公告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信息公开栏内发布公告。
五、预公告时间
预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5日)。
六、其他事项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情况表。
甘洛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被征收土地情况表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
乡(镇) | 村 | 组 | 总 计 | 其中耕地 |
田坝镇 | 挖夯村 | 3组 | 4.5777 | |
海棠镇 | 正西村 | 西林组 | 0.4301 | 0.0293 |
海棠镇 | 正西村 | 大坝组 | 0.7514 | |
海棠镇 | 海棠村 | 2.5552 | ||
小计 | 8.3144 | 0.0293 |
附件:
相关文档:
文章推荐: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9-1号房产 (共计126㎡)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