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施

保标招标 > 公用设施 > 招标信息 > 龙板山p(2024)17号地块

龙板山p(2024)17号地块

· 2024-06-2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买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1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等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建筑

系数

绿

企业内部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用地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占总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

1

龙板山区块P(2024)17号地块

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LBS-22-1地块(详见示意图)

50788

工业

用地

50

0.8

≥30%

≤20%

≤7%

≤15%

2290.7

5.1

1146

(二)“标准地”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

名称

准入

行业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1

龙板山区块P(2024)17号地块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20

33.8

80.4

400

1.3

1479.13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需符合以下施工安全标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按照安监总局令36号令执行)和职业卫生(按照安监总局令90号令执行)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该地块政策处理已到位,不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符合净地出让,如因地块问题影响项目开工,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处置。

(五)根据经开区公用设施建设需要,项目建成后楼顶空间须无条件开发用于5G基站、公用摄像头等公用设施建设。

(六)县经开区管委会对该地块出具的《关于LBS-22-1地块的特别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LBS-22-1地块的特别规定》。

(七)龙板山区块P(2024)17号地块还应满足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遂规条【2024】30号)。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接受产业项目咨询:叶女士0578-8526757、18767812812(674274)。

)地块受让后动工竣工时间:动工时间为交地后10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动工后36个月内(实际竣工时间以建设(规划)部门项目建筑验收合格核发《规划确认书》为准)。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成交价0.1‰缴纳违约金。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遂昌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在遂昌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没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申请人必须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和“标准地”指标要求,报名前须经遂昌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会商通过。遂昌县域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竞得本地块,须在遂昌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相关税费必须在遂昌县缴纳。如需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报名时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先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再在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与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申请人可在报名前向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页面上的地块详情里面查看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五、拍卖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六、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意向申请

本地块拍卖出让报名时间为30日(2024627—2024726),意向竞买人可登录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查阅本地块出让公告、出让须知、标准地协议等相关内容。在202475前向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意向竞买申请,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接到意向竞买申请后在2024716前完成实地考察、提交上会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该申请人拟投资的产业项目经相关部门会商通过,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可以参与本地块竞买”的审查意见。意向竞买人在完成项目会商通过的基础上,在20247月26日前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

(二)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www.zjzrzyjy.com)申请报名、报价。

意向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首页右侧“数字证书”,按照操作步骤选择办理机构办理数字证书。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己过期,则需到原办理机构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三)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4627日上午10:002024726日下午16:00(节假日休息),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插入数字证书登录;

2.点击“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云上选地”,通过选择行政区进入丽水市-遂昌县交易厅;

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24726日下午16: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汇款)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不再退还。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七、网上拍卖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

拍卖时间为:

龙板山区块P(2024)17号地块:2024年7月29日上午10:00至最高价产生。

拍卖活动时间最终以网上交易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二)网上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相应地块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确认

拍卖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1.网上拍卖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2.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五)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拍卖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八、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和成交确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0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核。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3、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人入选通知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4、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5、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6、法人单位作为竞得人的,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申请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组织作为竞得人的,提供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负责人本人申请的,提交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9、提交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理委员会出具的“该申请人拟投资的产业项目经遂昌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可以参与本地块竞买”的审查意见;

10、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成交确认

竞得人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竞得入通过资格审查后拒签、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地块的成交价即为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金价款(不含契税)。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两个月内(含节假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受让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项目动工手续。

十、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一、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地块拍卖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拍卖出让的,经查实,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拍卖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四、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并充分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地块成交后,交地时间为土地出让价款全部缴清后15日内。

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根据本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强度、产出、税收等五项指标必须符合《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否则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该建设项目不能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将解除出让合同,按原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六、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拍卖开始前和网上拍卖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 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二)因竞买申请人、竟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竟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七、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0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8528643、0578-852069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周先生、林女士

十八、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626

文章推荐:

龙板山p(2024)17号地块

金隆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平江县东兴大道周边街、巷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望自然资告字[2024]4号)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