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2024)008
二、项目名称:黄圃镇大岑村大岑围南堤滨江公园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黄圃镇大岑村大岑围南堤滨江公园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26号A118 | 968,660.5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黄圃镇大岑村大岑围南堤滨江公园工程):
工程类(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黄圃镇大岑村大岑围南堤滨江公园工程 | 黄圃镇大岑村大岑围南堤滨江公园工程内容包括:建设主要内容为园林景观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 | 工程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含国家法定假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刘小宛 | 粤1442021202311490 | 968,660.5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振宇(采购人代表)、刘重华、颜焜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价作为基数按工程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所产生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有)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以评审地市的规定为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未及时足额缴交,影响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或中标(成交)资格被取消的,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黄圃镇大岑村大岑围南堤滨江公园工程 | 0.77492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黄圃镇大岑村大岑围南堤滨江公园工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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