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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35824.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灵山远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批复

· 2024-10-21

灵山县远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我局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位于灵山县武利镇、那隆镇、伯劳镇35824.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你公司20241017日以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肆万元整(¥13440000.00)竞得该地块,并与我局签订《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灵政函202426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灵山县武利镇、那隆镇、伯劳镇35824.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

二、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升压站、基座、箱变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1344.00万元

四、主要规划设计指标及土地使用管制条件:升压站: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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