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示字[2025]12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挂牌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9日挂牌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06月19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基本情况
出让人: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联 系 人:尚先生、牛女士
联系电话:0953-6013392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备注 |
盐地(G)[2025]-04号 | 盐池县高沙窝镇高沙窝村 | 3566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 | 17.83 | |
盐地(G)[2025]-03号 | 盐池县高沙窝镇高沙窝村 | 109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 | 0.55 | |
盐地(G)[2025]-09号 | 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 | 34247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 | 212.34 | |
盐地(G)[2025]-10号 | 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 | 3683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25 | 15.11 | |
盐地(G)[2025]-02号 | 盐池县王乐井乡鸦儿沟村 | 1414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 | 6.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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