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出让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受让单位 |
1 | 东莞市塘厦镇 大坪社区 | 64289.5 | 公用设施用地 (U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容积率≤0.97 绿地率≥30% 建筑密度≤62.1% 最大高度≤20米 | 东莞市清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81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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