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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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编号 | 网挂2022WU002号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2-10-14 00:00:0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0-14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1-03 00:00:00 | ||||
成交公示GUID | eaf6e3a9-f70b-a241-e053-1c07920ab878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撤回时间 | |
公示标题 | 网挂2022WU002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公示类型 | 其他 | ||||
公示单位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修改日期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创建时间 | 2022-10-13 00:00:00 | 数据时间戳 | 2022-10-14 11:04:51 | ||||
截止日期 | 2022-11-03 00:00:00 | 电子邮箱 | |||||
宗地数量 | 1 | 行政区划 | 441900 | ||||
联系单位 | 招拍挂类型 | 挂牌出让 |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2022-10-14 00:00:00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2022-11-03 00:00:00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124419003519028823-20221013-000002-4 | ||||
单位地址 | 上传时间 | 2022-10-14 00:00:00 | 撤销原因 | 上传时间 | 2022-10-14 12:46:37 | ||
平台编码 | SYGNDG | 重点关注 | 邮政编码 | ||||
公告源URL | 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GTPublishInfo/gtInfo?lanInfoId=8a1289ce83c1d03e0183d043a3654313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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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谢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25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2-21-300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3年12月 16 日前开工,在2025年12月16日前竣工。 (四)竞得方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须经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同意。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14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 年 11 月 3 日 9:00 至2022年 11 月 16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2WU002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26983912 (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8330690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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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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